一、竞赛项目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
二、竞赛方式
竞赛方式为实践操作为主。
1、操作技能竞赛(分数:共100分):
①手工编程:按图纸要求完成工件程序编制(分数:40分)
②技能操作:以现场实际机床操作的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工件加工。(分数:60分)
2、根据竞赛选手总成绩,确定竞赛名次。
三、竞赛程序与时间安排
数控车工: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考试与竞赛内容 | 参加人员 | 考试(竞赛)地点 |
1 | 6月15日 | 8:30-9:30 | 手工编程 | 全体参赛人员 | 工训楼A区 |
2 | 6月15日 | 9:30-11:30 | 技能操作 | 全体参赛人员 | 工训楼A区 |
数控铣工: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考试与竞赛内容 | 参加人员 | 考试(竞赛)地点 |
1 | 6月15日 | 8:30-9:30 | 手工编程 | 全体参赛人员 | 工训楼A区 |
2 | 6月15日 | 9:30-11:30 | 技能操作 | 全体参赛人员 | 工训楼A区 |
注:1、手工编程:对比赛试件进行加工工艺分析及编程。
2、实际操作比赛时每人同时上机操作,时间为各2小时,机加工段提供数控铣床5台和数控车床7台。
3、数控车工、数控铣工两个工种同时进行比赛
第二章竞 赛 细 则
一、选手须知
1.选手应熟记考试使用机床使用说明及机床参数。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机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人员应穿工作服,女选手佩带工作帽。
4.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稿纸等)外,操作技能竞赛可将笔记、手册等技术资料带入竞赛现场;
5.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老师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指导老师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7.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8.交件前,把自己的工件核对好,方可离开。
二、竞赛规则
1、 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
2、考试前十分钟选手检查工具、量具、夹具以及刀具是否缺少或破损,若有应及时向监考老师说明。
3、 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竞赛时间为连续2小时。
4、 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提前结束加工。竞赛终止时间由监考老师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5、提交试件:选手提交试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监考老师需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需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工件上直接标识编号)。
第三章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评审老师负责。
二、竞赛由评审老师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评分与计分。成绩由现场手工编程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同时参考操作规范现场实际操作表现。
三、参加决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技能操作成绩总分排定,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图纸中关键部分得分,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