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2018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年07月07日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余学院发[2012]9号)、《新余学院“双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余学院人字[2014]1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程序
    1.教学单位申报。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组织报名、资格初审,填报《新余学院外聘教师汇总表》、《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申请审批表》(新聘人员填写),连同新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2.试讲。各教学单位组织新聘教师试讲,并上交新聘教师试讲结果报告。
    3.资格审核。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4.学校审批。人事处根据资格审查和试讲情况,提出外聘教师拟聘人选报学校批准。
    二、要求
    1、学校从2015年起,将教师(含本校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各教学单位应在优先保障本校教师达到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聘任外聘教师。少数达不到工作量要求的学院,应考虑安排教师进修转行到相关或相近专业教学。
    2、聘任外聘教师应根据学校转型发展工作的要求,优先聘任教学能力、实践能力较强,有专业技能特长的人员。
    3、严格按照《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对聘任外聘教师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从严把握。
    4、申请“双百工程”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外聘教师应按《关于提高部分“双百工程”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通知》(余学院人字[2015]13号)文件要求提供申请及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聘任外聘教师相关材料一份(相关表格见附件)在2017年8月10日前交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21),电子版发邮箱xyxyszk@qq.com。联系人:刘捡平 电话0790-6666275。

     

                                                                       新余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7月6日


     

    版权所有:Copyright © 新余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邮政编码:338031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联系电话:0790-6660172